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本专业委员会名称为“中国教育技术学会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”。英文名称为“MICROTEACHING RESEARCH ASSOCIATION”,英文缩写为MRA。
第二条:本专业委员会由全国各级教师进修院校、师范院校、电教馆、电教人员、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等组成。本会接受中国教育技术学会的领导与指导。
第三条:本协会遵循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改革开放,认真贯彻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。团结会员和广大教育工作者,贯彻国家教委有关教育现代化及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指示精神;开展微格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;培养、提高中小学教师和师范生的教学技能与教学能力,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现代化。
第四条:本学会的主要任务
(一) 开展微格教学的实践和研究,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。
(二) 举办教学研讨和论文交流活动。
(三) 办好每年一期的《微格教学研究》专刊。
(四) 组织编写、制作微格教学教材和音像资料。
(五) 为师范教育、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建议。
(六) 加强在职业教育中的技能研究。
第二章 会员
第五条:凡符合本会会员条件,承认本会章程并履行会员义务者均可申请入会。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,本会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六条:会员条件
(一) 团体会员:自愿参加和支持本会活动的各级教师进修院校、师范院校、中小学校、电化教育单位、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单位。
(二) 个人会员:从事师范教育、职业教育、普通教育工作的教师、教研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第七条: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(二)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(三) 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。
(四) 开展微格教学理论研究,总决实践经验,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研究成果。
(五)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获得有关信息和资料。
(六) 交纳会费。
第八条:会员按章程正式办理入会手续后,本会登记入册。
第九条:会员有退会自由。凡两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。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章程者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条: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。
第十一条: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,必要时常务理事会可以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。
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:
(一) 制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(二) 审议理事会工作。
(三) 选举理事
(四)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。
(五) 审查经费使用情况。
第十二条:理事会
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,其主要职责为:
(一)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。
(二) 选举组成常务理事,组成常务理事会。
(三)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。
第十三条:常务理事会
常务理事会是本会的常设领导机构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,其主要职责为:
(一) 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,向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报告工作。
(二) 审议和批准年度工作计划。
(三) 开展日常活动。
(四) 审议活动经费分配。
(五) 讨论会员建议并做出答复。
(六) 评选优秀论文,向各地推荐好的研究成果,表彰热心会员工作的积极分子。
(七) 选举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。
(八) 审批学会经费预决算。
第十四条:必要时学会可增设名誉理事长和顾问。
第十五条:本会的挂靠单位为北京教育学院信息部。
地址: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
邮编:100011
第四章 经费
第十六条:本学会经费来源
(一) 会员会费
(二) 国内外团体及个人捐赠
(三) 其它正常收入
第十七条:财务管理与监督
经费收支由学会秘书长每年向常务理事作出报告并接受审核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八条:本章程经本学会代表大会通过生效。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。
第十九条:学会终止活动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,报中国教育技术学会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