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附件:
中国电化教育协会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
关于建立微格教学基地校的规定
一、基地校条件
1.开展微格教学实验研究的指导思想明确,符合本专业委员会的研究宗旨。
2.实验框架清晰、培训内容、训练方法、步骤、目标明确、具体。
3.有微格教学学科带头人,有培训对象,能做示范课、观摩课。
4.每年有计划、有总结,保持实验研究的持续发展。
5.有微格教学设备、有微格教室;培训资料、档案齐全(录像、教案、论文、总结等分类归档)。
6.上级主管部门认可。
二、基地校的权益
1.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优先考虑提供科研课题,提供资料,协助举办讲座,参加会议。
2.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优先协助培养骨干教师。
3.在当地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有资格培训当地的教师。
三、基地校的义务
1. 每年向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秘书组提交工作总结一份。接受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的验收。
2. 每年上缴500元实验费。
3. 承担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交给的公开课、座谈会、研讨会、调查研究等任务。
四、基地校的撤销
1.基地校向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提出终止申请;
2.连续四年不接受验收;
3.连续二年不提交年度计划;
4.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书面通知撤销基地校资格。
五、基地校的认定程序
1.向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;
2.经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验收、认定、按基地校标志牌尺寸、规格制作标志牌;
3.挂牌仪式,向基地校颁发证书。
六、其他
1.证书内容:
“ xx学校:
经中国电化教育协会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验收,兹认定某某学校为我委员会基地校。
中国电化教育协会
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
200x年x月x日”
2.标志牌内容:“中国电化教育协会微格教基地校”。
3.标志牌尺寸:长60厘米,宽40厘米,铜质,金黄色。标志牌在当地制作。
4.标志牌样式:
中国电化教育协会
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
2002年3月27日